通知公告
日期:2019-03-05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直属附属医院党委:
学校纪委转发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鼓励实名信访举报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内纪发﹝2019﹞3号),请将文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已经发到OA上请自行下载。
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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