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纪发〔2018〕7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附属医院党委、直属党支部:
学校党委于2018年1月9日印发了关于《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内医党发〔2018〕3号)的通知,学校纪委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党总支、直属附属医院党委、直属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党组织按照文件要求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纪委委员
内蒙古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审计处 2018年3月28日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