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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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1-09-18 来源: 阅读次数: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同时正值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换届及“双代会”代表选举,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换届纪律相关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换届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纠“四风”树新风

各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廉政教育及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坚持把抓节点与抓日常相结合,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各党组织要主动担当作为,提前安排部署两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以及换届纪律工作,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各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二、严守纪律规矩,持续强化作风建设

“节点”就是“考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医护人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清廉过节、从我做起,带头抵制“四风”,做到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节日期间要特别做到: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大闸蟹等各种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借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酒驾醉驾;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反换届纪律;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等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直属附属医院纪委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坚持纠树并举,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一体推进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整治。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开展精准有效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明确信号,确保中秋、国庆“双节”和换届期间风清气正。

各党组织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并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医护人员进行监督,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办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471-6653022

举报邮箱:qfnyd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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